浙江省探索“生前享有”奖补政策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
3月25日,浙江省殡葬协会在杭州召开有关会议,围绕民政部、中央文明办等十六部门发文的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对今年清明期间节地生态安葬、文明祭祀、惠民利民等有关工作展开介绍。
“在惠民利民工作的推进中,浙江省走在全国前列。2013年底,浙江省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的全覆盖,并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,逐步提高补助标准。目前,已实现浙江省89个县(市、区)全覆盖实现节地生态安葬‘逝后奖补’政策。”浙江省民政厅相关人员介绍,目前浙江正在此基础上探索“生前享有”奖补政策。
会上,台州温岭市生态安葬(海葬)生前奖励办法、温州市鹿城区节地生态安葬创新工作、杭州主城区公墓(陵园)规划建设的“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区”等实例被作为典型介绍,展现出浙江多地在深化丧葬礼俗整治和树立殡葬新风尚方面的探索。
据介绍,清明期间,浙江省公墓(陵园)积极倡导市民采取低碳、环保、绿色的科学祭祀方式,通过网络祭祀、追思会祭祀、鲜花黄丝带祭祀、诗歌祭祀、旅行祭祀等祭祀活动,提升清明文化内涵品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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